来源:西安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:2025-11-14 19:12
自2025年1月1日起,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。
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西安市改善型住宅(新建商品房)的,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%。改善型住宅、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。
申请条件:向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(非二手房)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改善型住宅的认定依据为住建部门对“改善型住宅”的相关认定或评价结果。
适用范围:2025年1月1日起购买的新建商品房,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。
来源: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